[转]刘健门足协判罚违规违 法!通告书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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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以来,有关刘健与青岛中能合同纠纷一案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2014年9月6日,中国足协发布了《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刘健与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工作合同纠纷的情况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有关体育法、合同仲裁专家相关见解和看法如下:
一、中国足协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际足联章程》、《中国足球协会章程》等相关法律外,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二、刘健仲裁案件受理、审理工作
(一)受理及审理
1、虽然足协仲裁委就本案向中能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组庭通知书,但仲裁委至今仍未向中能送达由中国足协主席会议决定通过的仲裁委员任命文件。
2、中能在庭审中也根据双方签订的2012版合同(该合同刘健也在仲裁中作为证据提交)主张权利,《通告》称"以该2013版工作合同作为唯一依据",明显错误。仲裁委应首先查阅备案合同,再决定受理。
3、就《通告》第二条(一)项第3款说明如下:
(1)委托鉴定程序问题
仲裁委鉴定报告出具时,中能才知晓鉴定机构。而刘建不但知晓,甚至鉴定费用也是由恒大于2014.3.26直接向鉴定机构缴纳。
(2)"焦点核心问题"
《通告》所称的"仲裁庭认为2013版合同是否存在及有效是本案最重要的焦点核心问题",除2013版工作合同外,双方还签有2012版合同,约定期限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赛季结束。中国足协规定,该"焦点核心问题"应首先以备案合同为准。
(3)鉴定样本有关事宜
2014年3月4日,中能对鉴定机构不知情,应由中能派员见证刘健到鉴定机构现场签字作为样。但仲裁庭并未采纳,反而准许刘健将含有大量指责中能造假、要求处罚中能内容的文件作为样本提交鉴定机构,足以影响鉴定的客观公正,而且均非当场书写。
4、4月8日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非仲裁庭组成员的足管中心规划法务部主任朱和元就坐仲裁员席,并就仲裁程序进行了指示和安排。
5、庭审后,青岛中能于2014.4.10,17点30分左右提交《补充鉴定申请书》传真文件,并提出补充其他证据材料后,仲裁委在明知中能主要管理人员都在北京的情况下却要求青岛中能于次日9点之前提交《补充鉴定申请书》原件。足协发给青岛中能的文件均以传真形式,从未送达过原件。中国足协在接受补充鉴定申请后,应当中止仲裁,进一步调查至彻底查清事实。
(二)《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委托程序、样本选取、检材保存、质证程序,且鉴定人未出庭作证,其程序严重违法。
笔迹形成的时间,应通过碳迹化学鉴定来确定,目前国内唯一有能力鉴定的机构是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因此,司法鉴定报告中有关2013版合同第1页和后4页的"谭旭"签名不是一次性书写形成的观点不能成立。
无法认定2013版工作合同是否有效,即便采信鉴定意见,仲裁应当回归备案合同, 2013版合同的争议可另案解决。刘健及仲裁庭夹带无关材料作为样本、牵强附会罗列鉴定条目等等,其目的均是为了实现所谓"替换页"这一不可能通过鉴定得出的结论。
6、审理过程中,仲裁委从未要求中能提交2010版工作合同原件,且该原件在中国足协备案,可直接调阅。
三、纪律调查和处罚工作
对《通告》中所称的"纪律委员会对有关证据、事实和处罚依据进行讨论并表决,做出纪律处罚决定"相关情况,中能曾多次向纪委会申请查阅依据、表决情况,但至今仍未安排。
纪委会曾与2014.9.14安排中能查阅有关资料,但其资料均是中能提供的文件。中能发现该处罚决定有关资料散乱无章,并未钉卷,封卷,当即提出异议,并要求立即封存,至今仍未得到回复。
纪委会作出处罚决定是根据2013版合同,而中能已经提供2009、2010、2011、2012、2013版合同原件,纪委会不仅在听证时审查上述全部合同原件, 2014.7.3要求中能第二次提供并彩色复印。但纪委会对此审而不查。
刘健在仲裁申请书和当庭陈述及提交的《情况说明》《处罚请求书》均称,其与中能仅签订有2011和2012版合同,未签订过其他任何合同。但实际上,刘健所属两份合同仅为调整薪酬的合同,其还与中能签订了2009版、2010版等工作合同,仲裁期间,前述工作合同均在有效期内。其中,2010版合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四、几点说明
(一)关于裁决书制作问题
《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并未就仲裁员签字事宜进行规定。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或参照《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员应当签字。
(二)关于本案调节问题
2014.3.7,足协就本案召开调解会,足协规划法务部主任朱和元、仲裁委副主任周明(本案首席仲裁员)等均参加会议并形成决议:一是中能顾全大局做出让步,同意刘健转会,足协领导让恒大俱乐部尽快与中能联系、协商;二是刘健公开道歉。随后,中能与恒大就刘健转会事宜多次商洽。中国足协从未告知中能该会议决议失效,然而,先是4.4恒大随队记者披露鉴定结果,并得出中能伪造合同的不实结论。进而在4.8庭审中,仲裁委由青岛中能同意刘健转会变为按自由身调解,这一过程《通告》未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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