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书在重庆就是废纸一张?
最高法院裁定书在重庆就是废纸一张?
但若其中有人见利忘义,与外人恶意串通,损害兄弟们的利益,那危害也是相当的大,发生在重庆的一宗知名案件就应验了这句话。2006年,夏昌均、陈全、皮志勇三人合伙投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就在项目产生巨大赢利之际,夏昌均却突然与他人恶意串通,撕毁了项目的合作协议,将陈全、皮志勇踢出了局,昔日的合伙兄弟怒而将其告上法庭。此案历经7年,最高人民法院甚至为此作出了裁定,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任何结果。最高法院的裁定在重庆等同一张废纸。具体情况如下:
2006年6月23日,重庆人陈全、皮志勇与重庆碧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碧波公司)法人代表夏昌均签订《股东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联合开发建设“鞋都工业园商住小区”项目,协议签订后,三人均依约向项目投了资。2006年8月29日,重庆奥康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奥康公司)与碧波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建设鞋都工业园配套住宅小区合同书》和《联合开发建设鞋都工业园商住小区报销协议》,在这两份协议中,奥康公司与碧波公司双方约定,奥康公司以其所有的土地作为投入,不负责该项目的具体经营,奥康公司的收益是分得此项目的房屋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住房,并作价为1980万元委托碧波公司包销。该项目的具体运营均由碧波公司承担,18000平方米之外的收益均归碧波公司所有。双方还约定该项目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合同名称不影响度合同性质的认定。即根据该解释,奥康公司与碧波公司签订的两协议,其性质应为奥康公司将其土地所有权转让给碧波公司经营。同时,陈全、皮志勇与碧波公司法人代表夏昌均签订的合伙协议,应视为对公司和项目的增资行为,根据“谁投资谁收益”原则,陈全、皮志勇倾尽毕生心血投入的投资款理应得到应得的收益。
然而就在上述协议签订后,重庆的房地产突飞猛进,上述三方合伙经营的鞋都小区项目出现巨大的盈利空间,就在此时,碧波公司与奥康公司恶意串通,蓄意独吞上述项目的全部收益,便于2007年12月28日签订了《关于解除“联合开发奥康住宅小区合同”及“报销协议”的协议》,他们的如意算盘是,碧波公司与奥康公司解除了联合开发的协议,那么陈全、皮志勇所投资的项目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意图将陈全和皮志勇踢出去。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奥康公司与碧波公司“联合开发”的性质实质为“土地使有权转让”,奥康公司与碧波公司后来签订的解除协议且为恶意串通,损害了陈全,皮志勇的合法权益,这也被法院的判决书所认定。另外,夏昌均说他已经将陈全、皮志勇的投资款退给他们,有领款单为证。但经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夏昌均出具的陈全和皮志勇签名的领款单实为夏昌均造假,陈全和皮志勇二人从未去领该投资款。
因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奥康公司与碧波公司签订的解除协议无效。夏昌均、奥康公司、碧波公司继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1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夏昌均、奥康公司、碧波公司的申请。因此案解决了合同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在国内产生深远的影响,该案于2010年被编入第10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并被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入《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汇编》,在国内法律适用和判决借鉴上得到广泛的应用和引用。
连最高法院都盼了,这么说这个案子就该结案了。但不知对方怎么运作,又找到最高检,迫使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7日再次发出裁定,指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审。重审至今已有2年多,此案一拖再拖,陈全、皮志勇作为利益被侵害的弱势群体,一直要求法院尽快依法判决,维护二人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尊严。然而法院方面一直杳无音讯,该案背后关系错综复杂,夏昌均、奥康公司、碧波公司通过侵害陈全、皮志勇的收益在项目上攫取了巨额利润,他们有钱有势,可以买通手中握有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可以罔顾事实和法律依据,一手遮天。陈全、皮志勇多次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案情,主审法官、法庭庭长都称不敢做主,只有上级领导说了算。老白姓就不明白了,一个由法院独立判决的案子怎么还需要啥子上级说了算?是哪个上级呢?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反腐是一场攸关生死存亡的攻坚战,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也说过,纪委和公检法也不是一片净土。由于此案的典型意义,国内多家媒体都曾重点关注报道过,国内知名法学家也对此案做过引用和评价,甚至在大学课堂上也曾作为典型案例讲述,然而即便如此,此案长达两年多仍然悬而未决,可见背后的力量多么的猖獗。
陈全和皮志勇的投资款都是二人终生的心血,投资款都是二人四处借来的,二人还背负着巨大的借贷压力,此案已经拖了近7年,每年的借款利息都压得二人喘不过气来。因此此案不仅关乎两个家庭的身家性命,更关乎司法的最后底线。有鉴于此,我们迫于无奈,不得不将此案公诸于网络,让其大白于天下,以防背后的干预力量暗箱操作,也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来依法监督,都来看一看,老百姓的权益一旦受到侵害,维权何其艰也。
我们希望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能切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顶住不当干预,尽快依法公正判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维权人:陈全、皮志勇
2006年6月23日,重庆人陈全、皮志勇与重庆碧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碧波公司)法人代表夏昌均签订《股东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联合开发建设“鞋都工业园商住小区”项目,协议签订后,三人均依约向项目投了资。2006年8月29日,重庆奥康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奥康公司)与碧波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建设鞋都工业园配套住宅小区合同书》和《联合开发建设鞋都工业园商住小区报销协议》,在这两份协议中,奥康公司与碧波公司双方约定,奥康公司以其所有的土地作为投入,不负责该项目的具体经营,奥康公司的收益是分得此项目的房屋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住房,并作价为1980万元委托碧波公司包销。该项目的具体运营均由碧波公司承担,18000平方米之外的收益均归碧波公司所有。双方还约定该项目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合同名称不影响度合同性质的认定。即根据该解释,奥康公司与碧波公司签订的两协议,其性质应为奥康公司将其土地所有权转让给碧波公司经营。同时,陈全、皮志勇与碧波公司法人代表夏昌均签订的合伙协议,应视为对公司和项目的增资行为,根据“谁投资谁收益”原则,陈全、皮志勇倾尽毕生心血投入的投资款理应得到应得的收益。
然而就在上述协议签订后,重庆的房地产突飞猛进,上述三方合伙经营的鞋都小区项目出现巨大的盈利空间,就在此时,碧波公司与奥康公司恶意串通,蓄意独吞上述项目的全部收益,便于2007年12月28日签订了《关于解除“联合开发奥康住宅小区合同”及“报销协议”的协议》,他们的如意算盘是,碧波公司与奥康公司解除了联合开发的协议,那么陈全、皮志勇所投资的项目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意图将陈全和皮志勇踢出去。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奥康公司与碧波公司“联合开发”的性质实质为“土地使有权转让”,奥康公司与碧波公司后来签订的解除协议且为恶意串通,损害了陈全,皮志勇的合法权益,这也被法院的判决书所认定。另外,夏昌均说他已经将陈全、皮志勇的投资款退给他们,有领款单为证。但经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夏昌均出具的陈全和皮志勇签名的领款单实为夏昌均造假,陈全和皮志勇二人从未去领该投资款。
因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奥康公司与碧波公司签订的解除协议无效。夏昌均、奥康公司、碧波公司继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10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夏昌均、奥康公司、碧波公司的申请。因此案解决了合同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在国内产生深远的影响,该案于2010年被编入第10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并被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入《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汇编》,在国内法律适用和判决借鉴上得到广泛的应用和引用。
连最高法院都盼了,这么说这个案子就该结案了。但不知对方怎么运作,又找到最高检,迫使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6月7日再次发出裁定,指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审。重审至今已有2年多,此案一拖再拖,陈全、皮志勇作为利益被侵害的弱势群体,一直要求法院尽快依法判决,维护二人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尊严。然而法院方面一直杳无音讯,该案背后关系错综复杂,夏昌均、奥康公司、碧波公司通过侵害陈全、皮志勇的收益在项目上攫取了巨额利润,他们有钱有势,可以买通手中握有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可以罔顾事实和法律依据,一手遮天。陈全、皮志勇多次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案情,主审法官、法庭庭长都称不敢做主,只有上级领导说了算。老白姓就不明白了,一个由法院独立判决的案子怎么还需要啥子上级说了算?是哪个上级呢?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反腐是一场攸关生死存亡的攻坚战,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也说过,纪委和公检法也不是一片净土。由于此案的典型意义,国内多家媒体都曾重点关注报道过,国内知名法学家也对此案做过引用和评价,甚至在大学课堂上也曾作为典型案例讲述,然而即便如此,此案长达两年多仍然悬而未决,可见背后的力量多么的猖獗。
陈全和皮志勇的投资款都是二人终生的心血,投资款都是二人四处借来的,二人还背负着巨大的借贷压力,此案已经拖了近7年,每年的借款利息都压得二人喘不过气来。因此此案不仅关乎两个家庭的身家性命,更关乎司法的最后底线。有鉴于此,我们迫于无奈,不得不将此案公诸于网络,让其大白于天下,以防背后的干预力量暗箱操作,也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来依法监督,都来看一看,老百姓的权益一旦受到侵害,维权何其艰也。
我们希望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能切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顶住不当干预,尽快依法公正判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维权人:陈全、皮志勇
别怕我伤心- 帖子数 : 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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